关于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在线人工核查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已公布,根据《关于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人考发〔2019〕21号)要求,我市将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的考生(详见附件1)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一、核查方式
成绩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上业务办理系统”(https://hrsspub.sz.gov.cn/tip/)上传本人所需提交的核查材料,无须到现场提交。提交材料后,由系统后台予以核查。
二、提交核查时间
2019年12月26日10:00至2020年1月8日17:00。
三、提交核查材料要求
1.学历(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6款的,还须提交经济系列初级职称证。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转换为图片文件(JPEG格式)后上传。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并回退。
四、注意事项
1.请注意提交材料在线核查的最后期限。凡逾期未提交材料核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未通过核查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2.完成网上上传核查材料的考生,在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15日内请保证手机畅通,接收核查结果;也可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的考生,请留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题专栏(hrss.sz.gov.cn/szksy)首页“证书发放信息”栏目的证书发放通知,可在“深圳市考试院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申请深圳市邮政局的证书快递到付服务或按时到现场领取证书。
3.咨询电话及邮箱
咨询电话:0755-88100099
咨询邮箱:ksykwb@hrss.sz.gov.cn
附件:
1.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合格人员名单
2.报考条件
深圳市考试院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