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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关于2019年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以及错峰申报的温馨提示

2019-10-02 08:12     来源:中国会计网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关于2019年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以及错峰申报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的规定,2019年4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截止到4月18日。由于本次征期是增值税月度申报、增值税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期,且4月起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季度申报申报途径和缴款方式将发生较大变化,有可能征期最后几天业务较为繁忙。请您合理安排涉税事项办理时间,提前错峰申报,以免给您办税带来不便。

  为了让您办税更顺利,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已实现多项涉税业务“全程网上办”,建议您用网上办税方式完成各类申报业务。电子税务局地址:http://etax.shenzhen.chinatax.gov.cn

  2.各办税服务厅均配备自助办税终端,您可以使用自助办税终端办理抄税清卡、代开发票等业务。

  3.部分办税服务厅可能在征期后期人流量较多,建议您合理安排时间,关注预约系统号源情况,通过微信预约系统提前预约,选择人流量较小的大厅办理涉税业务。

  4.如果您办理的是申报业务,建议您不要集中在征期最后几天再来,请错峰申报,尽量提前办理申报缴款。

  5.2019年4月起,经营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申报途径和缴款方式均发生较大变化,请相关纳税人尽可能提前办理申报缴款,以免由于系统或操作问题延误您的义务履行。更多个人所得税申报扣缴相关信息请阅读3月29日由公众号“深圳福田税务”发布的文章,《重要提示|2019年经营所得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温馨提示】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申报指引》。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比对异常,请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申报数据后直接前往指定的科所处理,无需前往办税大厅。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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