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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在宝安龙岗区税务局上线新微信预约系统的通告

2019-10-02 08:07     来源:中国会计网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在宝安龙岗区税务局上线新微信预约系统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1号    2019-4-17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纳税人,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新微信预约系统将在前期试点运行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使用范围,于2019年5月4日20:00起在宝安区税务局、龙岗区税务局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上线范围

  宝安区税务局、龙岗区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大厅。

  二、新预约系统地址

  5月4日起,预约宝安区税务局、龙岗区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的纳税人通过以下路径进行预约: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服务号”—“微助手”—“预约办税(新)”。

  三、功能变化

  新微信预约系统上线后,将实现各办税服务大厅排队情况实时查看、微信即时推送排队信息、实时叫号提醒、统一规范各办税服务大厅预约业务等优化功能。

  四、注意事项

  (一)4月28日-30日,旧预约系统停止运行,此次上线的宝安区税务局、龙岗区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大厅全部改为现场号办理,已预约的纳税人不受影响。

  (二)新预约系统需实名验证后才能预约,请纳税人务必实名登录预约,通过税号登录将无法预约。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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