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全国会计 > 广东会计 > 广东财税法规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关于县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受理有关问题的通告

2019-09-30 10:07     来源:中国会计网     

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关于县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受理有关问题的通告

  根据《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规定,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为方便我县县级非营利组织办理免税资格认定申请事宜,现就我县县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受理问题公告如下:

  一、为方便社会组织,经县级登记机关批准设立的社会组织,其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材料,统一委托惠州市惠社评估咨询中心(地址:惠州市下埔路12号港澳城A栋2楼,联系人:张嘉玲、黄兆蓉,电话:2500128、2162966)代接收,集中接收后交由县财税部门联合审核认定。该项资料接受及审核认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经其他的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含县编办登记管理的事业单位),其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材料遵循便利、自愿原则,可直接递交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也可递交惠州市惠社评估咨询中心,由接收单位交由县财税部门联合审核认定。

  二、2019年度县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至8月31日,逾期在下一年度申请。

  三、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社会组织需填写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表,并按财税〔2018〕13号文规定报送有关申请材料。有关政策文件、审批表及申请表电子版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博罗县税务局税政二股0752-6288858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

2019年7月1日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