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关于对2018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公示(征求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自2019年7月22日至7月26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2019年7月22日 (联系方式和电话:市财政局2510006,市税务局3216391,市民政局2311892) 附名单: 一、2009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性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2家) 1、珠海市慈善总会 2、珠海市关爱协会 二、2016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4家) 1、珠海市妇女儿童福利会 2、珠海市金台文化慈善基金会 3、珠海市得理慈善基金会 4、珠海市海控公益基金会 三、2017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4家) 1、珠海市艾珂慈善基金会 2、珠海市浙商慈善基金会 3、珠海市春仪公益基金会 4、珠海市华发公益基金会 四、2018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1家) 1、珠海市健帆阳光医疗基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