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教育专项咨询电话的提示 |
广大专业技术人员: 近期,许多来电向我处咨询广州市和会计行业的继续教育业务问题。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明确的“分级分类负责”管理体制,广州市属地的继续教育工作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区属部门)负责,会计行业的继续教育业务由财政部门负责。为提高电话的接通率、及时答疑解惑,专项咨询电话如下: 1.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咨询电话:020-83525797。 2. 省财政厅咨询电话:020-83188555。 3.关于“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注册、操作等技术问题,请拨打系统技术部门咨询电话:020-29817536、020-29064758。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019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