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住房公积金三种租房提取方式及提取额度:
1. 无需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
可申请提取600元/人/月用于支付房租。
2.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的
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且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40%(即最高可提取6574元/人/月)。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面积的租金不计入可提取额度。
3. 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
可提取额度不超过职工实际支付的房租,职工首次提取不超过从申请月份起向前推算的6个月的租金,且提取的租金月数不得超过实际租住月数。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最长间隔不能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最多只能提取一年的房屋租金),至租赁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