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了维护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购房权益,我市进一步降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楼盘准入门槛,相关楼盘取得预售许可证即可申请项目准入,也就是说购房者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相关楼盘的房子。
此前,房地产企业开发的楼盘原则上要主体封顶,高层住宅(20层以上的楼盘)主体满2/3才可办理项目准入;待楼盘封顶后进行二次勘察,确认封顶后方可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这就导致了前述问题的出现。
今后,为了满足更多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需求,结合我市目前房地产市场的新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房地产企业项目准入相关要求调整为:楼盘取得预售许可证即可申请项目准入,缴存职工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待缴存职工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且出具担保声明后,向其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相关要求调整后,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更便捷,与此前相比,可提前约半年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据统计,2017年我市共有52.51万人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1万笔28.77亿元。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约5.6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