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条件。下面由会计通小编为您介绍。
依据《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定》,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被判处 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符合1、5、6、7、8情形的,同时可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