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补缴流程:公积金补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下面由会计通小编为您介绍。
根据规定,单位需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如因单位原因漏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补缴部分为应缴而未缴部分。下面为大家带来深圳公积金单位补缴流程。
深圳公积金补缴流程
1、单位经办人携带规定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业务网点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审核之后,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当场收取资料,办理补缴手续;
3、单位补缴成功后,银行当场返还单位经办人员的材料,补缴完成。
深圳公积金补缴材料
一、特殊补缴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3、《补缴住房公积金情况说明》;
4、转账支票;
5、个人身份证;
6、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经劳动主管部门和法院确认劳动关系证明及《深圳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等工资基数证明。
二、超过12个月补缴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3、转账支票、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经劳动主管部门和法院确认劳动关系证明及《深圳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等工资基数证明。
三、12个月内补缴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3、转账支票。
深圳公积金补缴申请条件
1、原单位需为已经离开单位的个人补缴住房公积金且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在原单位的。(特殊补缴)。
2、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超过12个月的。
3、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
深圳公积金补缴方式
1、网上申报,柜台办结(仅限于托收方式);
2、柜台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