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公积金 > 正文

温州公积金部分政策调整消息 公积金按月内转还贷今日重启

2018-08-28 13:02     来源:公积金     

  温州公积金部分政策调整消息 公积金按月内转还贷今日重启

  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部分政策调整。其中,公积金按月内转还贷将于今天起重启;明年1月1日起,还将开启公转商贴息贷款的“按月还贷提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职工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按“新、老协议”进行区分管理,即原来已签订“委托按月提取内转还贷协议”的,继续按原协议执行;未签订协议的,开启办理新的“在提取留存余额基础上的委托按月提取内转还贷业务”。需要办理的市民可携带身份证和结婚证申请办理。

  办理公转商贴息贷款的市民,明年1月1日起,可申请公转商贴息贷款的“按月还贷提取”方式,即借款人还款账户(银行卡)当月扣款后,再根据当月的月还贷款本息,将其(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于次月提取划转到借款人还款账户(银行卡)。

  值得注意的是,提取留存余额一项,现行的“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都需留存余额”,此次调整为“借款人留存余额,暂停配偶留存余额”;现行的“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中应留存最少12个月的月缴存额”,调整为“借款人缴存账户中应留存最少12个月的贷款登记时的月缴存额”。

  该负责人介绍,公积金月缴存额近年来逐步上升,按贷款登记时的月缴存额计算,可避免“越留存越多”的情况。

  此次调整还包括上浮购买绿色建筑等类型住房可贷额度、增加贷款还款方式、增大贷款还款弹性、规范计算贷款额度的缴存比例管理、支持加装电梯提取、完善贷后提取留存余额、增加购房提取次数限制、规范贷款后缴存标准等。

  如购买绿色建筑等类型住房,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经市住建部门认证为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全装修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计算后的贷款额度基础上可上浮10%,但不超过各行政区域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方面,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业主,可以在签订施工安装协议之日起的12个月内,凭身份证、结婚证、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施工安装协议和费用筹集分摊方案,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费用筹集分摊方案的分摊金额。

  据统计,今年前十月,我市归集公积金87.22亿元,提供住房消费资金116.93亿元,提供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19.98亿元,在贷家庭8万余户。目前公积金贷款发放期限约为2-3个月,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在2个月内。

  此外,今天起,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新增无房租赁提取、退休提取功能,市民可以直接登录网上业务大厅,按提示流程办理,不再需要跑公积金中心。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