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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B2B缴款流程:B2B缴款怎么操作

2018-08-27 10:43     来源:公积金     

  成都公积金B2B缴款流程:B2B缴款怎么操作?下面由会计通小编为您介绍。

  B2B缴款具体操作如下:

  1.登录成都公积金中心网上政务大厅,点击“公积金汇补缴”,选择“汇缴清册确认”或“一般补缴登记”,完成清册确认;点击汇缴(或补缴)缴款确认,选择需要缴款的清册,缴款方式选择“网上自助缴款(建行B2B)”,点击“确认缴款”。

  图1(图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2.弹出确认窗口,再次核对金额无误后点击确定进行跳转,进入B2B对公网银支付平台界面。

  图2(图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3.选择需要使用对公网银的银行。

  (1)建行对公网银客户直接选择网上银行支付,并输入网银客户识别号,点击确定;

  (2)非建行对公网银客户选择他行支付,并选择需进行支付的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东亚银行、兴业银行、青岛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需选择银联在线支付),支付流程以该银行规定为准。

  4.以建行网银支付为例,网银制单员插入网银盾,登录网银→选择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网上支付制单→选择需支付的订单,点击确定。

  5.确定该订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

  (1)正确,选择需支付账户,点击“确定”办理支付业务;

  (2)不正确,点击“删除该笔单据”按钮,删除该笔订单,同时还应撤销成都公积金中心网厅中的该笔业务登记并重新发起。

  6.再次确定订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并选择复核员,输入交易密码,点击“确定”,制单结束,流程发送至复核。注:该界面用途栏默认为网上购物,单位可进行修改(如修改为X月公积金汇缴),便于后续查账及对账。

  7.复核人员登录网银,选择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网上支付复核,选择需复核的订单。

  (1)选择“审核通过”,输入交易密码,支付流程结束,支付完成,页面显示支付成功;

  (2)选择“审核不通过”,删除该笔订单,同时还应撤销成都公积金中心网厅中的该笔业务登记并重新发起。

  重要提示:

  1.已选择B2B缴款的缴存单位建议在支付过程中勿使用其他缴款方式(如现金、转账、电汇等)。

  2.在成都公积金中心网上政务大厅中撤销了已传送至银行企业对公网银的缴款订单,须在银行企业对公网银同步选择“删除该笔单据”将该笔订单删除,否则支付成功后将产生退款。

  3.支付成功后当日成都公积金中心网上政务大厅该笔业务登记号显示“已付款待分解”,T+1日13点以后该笔业务登记号显示“已办结”,该笔缴款结束。

  4.目前支持17家对公网银在线支付,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东亚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青岛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暂不支持个人网银及其他。

  5.对于缴款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可咨询成都公积金中心客服热线12329、建设银行网站在线客服、95533客服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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