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积金相关政策解读:哪些家庭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1)什么是纯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所谓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只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就可以满足购房的资金需求,不需再另行申请配套的商业贷款。
(2)哪些家庭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根据新规,有三类家庭不得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也就是说,名下有两套房的职工家庭将无法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房(指非限购区域)。
同样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还包括第三次(含)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注:需结清满2年后(含2年)方可再次申请】。
(3)目前福州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多少?
答:当流动性宽松、正常时,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按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执行。当流动性紧张时,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按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40万元执行。为支持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额度,不论资金流动性情况,统一确定为20万元。
据悉,截止最新统计的数据,过去三个月(9、10、11月份)福州市个人住房贷款使用率(含贴息贷款)分别为111.75%、111%、110.32%,均高于95%,处于流动性紧张状态。
(4)不拥有五城区户籍的怎么实施?
答:按照最新的信贷政策,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位于福州五城区的普通商品住房,居民家庭拥有五城区户籍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不拥有五城区户籍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利率按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