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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长沙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材料一览

2018-08-14 10:51     来源:公积金     

  2018年长沙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材料一览。下面由会计通小编为您介绍。

  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家庭(指夫妻双方,下同)购买、建造、翻建、 大修自住房的;

  2、 职工家庭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3、无房户支付房租的;

  4、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

  5、退休的;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7、出境定居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9、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注:

  职工符合以上1、2、3、6、9条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符合以上4、5、7、8项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提取后该职工个人账户同时注销。

  提取材料

  购买自住房需要提交的材料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需要提交的材料

  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需要提交的材料

  无房户支付房租需要提交的材料

  辞职、退休、出境、死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需要提交的材料

  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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