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沙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材料一览。下面由会计通小编为您介绍。
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家庭(指夫妻双方,下同)购买、建造、翻建、 大修自住房的;
2、 职工家庭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3、无房户支付房租的;
4、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
5、退休的;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7、出境定居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9、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注:
职工符合以上1、2、3、6、9条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符合以上4、5、7、8项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提取后该职工个人账户同时注销。
提取材料
购买自住房需要提交的材料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需要提交的材料
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需要提交的材料
无房户支付房租需要提交的材料
辞职、退休、出境、死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需要提交的材料
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需要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