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宁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下面由会计通小编为您介绍。
南宁市公积金贷款材料
1、《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申请表》、借款人的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及婚姻相关状况证明(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的)、单位出具的相关的《经济收入证明》及《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
2、购买住房时应提供购房的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的收据、贷款的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的证明材料,借款人凭相关有效购房合同或建房审批手续等文件向市中心领娶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的住房委托贷款相关材料及有关表格,并向市中心提供下列的相关书面材料。
3、夫妻双方或房产共有人经济收入证明(各1式2份)借款人、配偶或房产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式4份,双面印)借款人、配偶或房产共有人的户口本复印件(1式2份)。
4、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士提供结婚证;离婚人士提供离婚证、自愿 ?离婚协议/民事调解书/法院判决书;未婚人士提供由民政局出具的个人婚姻状况证明,各1式3份)。
5、房产状况证明(1份,到市房产局档案科开具)、借款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或在指定银行所开设的活期存折/银行卡复印件(2份)、借款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个人资信报告(借款人、配偶或房产共有人持身份证亲自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