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淄博公积金政策调整 农村创业农民工纳入缴存范围
3月20日上午,淄博市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为了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满足市民居住需求,提升居民幸福感,会上决定对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涉及缴存、提取、贷款等多个方面。
农村创业农民工纳入缴存范围
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根据《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收益范围的通知》,决定将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根据《关于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在淄博市就业的港澳台同胞,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值得关注的是,会议决定将符合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到农村创业创新的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加装电梯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的调整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这是因为,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租金水平逐年提高,为解决租房职工的实际困难,同时结合2017年淄博市物价部门核定的租金价格标准以及商品房市场租金水平,决定提高2018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
具体调整幅度是,主城区(含高新区)租金价格由7.0元/㎡提高到8.0元/㎡、其他区县由7.0元/㎡提高到7.5元/㎡为最高上限。以家庭为单位,租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90㎡以内,作为确定职工租房的提取额度。
提取方面调整的第二项内容就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也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淄博市主城区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相关规定,在加装电梯发票开具之日起三年内,职工可按实际支出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购买装配式住宅最高贷款额上浮20%
在公积金贷款方面,对一、二套住房实行差别化贷款等政策。
首先,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前的政策是:淄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调整后变为:职工购买首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职工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及家庭直系亲属合力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仅一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同时,根据淄博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淄博市新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在淄博首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2倍的贷款额度。
特别需要关注的是,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7〕28号文件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住宅,最高贷款额度可以上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