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公积金 > 正文

上海公积金最新消息2018:调整公积金贷款购二套房标准

2018-08-08 11:07     来源:公积金     

  上海公积金最新消息2018:调整公积金贷款购二套房标准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14日发布公告称,现持有住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36.7平方米,方符合上海市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家庭的条件。

  3月8日,上海市统计局发布的《2017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至2017年末,上海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6.7平方米。

  据此,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上海市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现持有住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认定标准从此前的“不高于36.1平方米”调整为“不高于36.7平方米”。

  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说,本次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调整为年度例行调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变。

  自2010年以来,按照住建部等四部委发布的《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 (记者郑钧天)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