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聊城住房公积金新政:首付比例上调
自去年11月《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聊城城区新购住房房产证满2年才可上市交易”限售政策的落地,限购政策也伴随着住房公积金新政的出台而应声落地。3月21日,聊城晚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5月1日开始,聊城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但提高首付比例,而且也上调二套房贷款利率。业内人士认为,这标志着聊城楼市限售、限购去杠杆进入实质性阶段。
1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其实,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3月1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有关政策的通知》,主要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为支持自住性购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而出台的。
记者注意到,新政实行差别化信贷,原文是这样表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第二套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不得向已办理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聊城住房公积金新政,主要是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将原来的贷款首付比例由20%,提高到首套房不低于30%,二套房不低于40%。也就是说,购买100万元的二套住房,首付最低40万元,并且贷款利率要高于首套利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说,5月1日后,不得向已办理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这就某种程度上抑制了投机性购房。
2停止住房公积金圆梦亲情贷款
提取公积金职工单位不需盖章
2016年8月1日,为了响应国家的去库存政策,聊城曾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降低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首付比例,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延长公积金贷款偿还年限;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购房款、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物业费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同时,推出了公积金“圆梦亲情贷款”政策,这一政策的内涵是,缴存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与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缴存职工作为主借款人,其共同借款人与借款人履行同等还款义务。住房买受人在聊城市内购买房屋(购房合同或协议自签订之日起3年以内有效),住房买受人及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中的任何一人在聊城市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可申请“圆梦亲情贷款”。不过,随着形势的变化,这一政策将于5月1日停止实行。
另外,5月1日开始,聊城将停止装修自住住房提取、重大疾病提取、低保家庭子女上学提取,三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通知下发前,已受理的装修自住住房、重大疾病、低保家庭子女上学提取公积金业务继续办结。
据介绍,尽管聊城住房公积金限购政策收紧,但今后将优化公积金服务。这主要包括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手续。以所购二手房做抵押贷款的,其过户手续在一年内的取消评估,房产现值以缴纳契税时税务机关认定的该房产的价格与买卖双方交易价格孰低确认;其过户手续超过一年的,需进行评估确认价值。适应缴存职工的多样化住房需求,简化手续,改进服务,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便利,取消《聊城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职工单位加盖印鉴环节。
3今后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
可开户缴存公积金贷款享优惠
让市民喜出望外的是,按照3月16日颁布的《聊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使用管理办法》,5月1日后,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本市社保机构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自愿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者,可按照自愿的原则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公积金缴存手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为本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设立专户,并在专户下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实行集中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在管理专户中设立个人账户。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开户缴存后又与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由单位代扣代缴。如居住地或工作场所发生变动,需重新开立账户的,应在新账户开立后及时办理账户转移手续。个人在异地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再进入聊城工作并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办理异地转移手续。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个人住房储金,归个人所有。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怎样确定的呢?据透露,其基数标准为其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缴存基数由个人申报,但最低不得低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聊城市所辖县(市、区)当年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
4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公积金
达到规定的条件可一次性提取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购买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等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情况时,按照《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提取住房公积金。在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缴存者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凭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提取证明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同时给予销户。
不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符合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在有效期内,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交换等无偿方式取得所有权自住住房,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交换等无偿方式取得所有权自住住房等三个条件中的其中一项,就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值得注意的是,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还贷期间内,必须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于个人缴存者在贷款后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和受托银行有权中止借款合同,提前收回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