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提取新政2018:足不出户可提取公积金付房租
近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发布《关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通过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核验租赁信息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通知》要求,自2018年10月1日(含)起,职工经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提高为3000元。
《通知》明确,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均通过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办理提取申请手续,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与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实现信息的采集、比对和核验,免去职工重复填写租赁信息、提供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等纸质材料或至公积金网点柜面排队等候的烦恼,使承租职工“足不出户”就能方便快捷办理租赁提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