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近日公布。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6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7年月平均工资。2018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7%。原则上缴存比例为各7%,企业选择各5%或6%的缴存比例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情形和程序。
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2996元,月缴存额下限为322元。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2140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136元,月缴存额下限为322元。本次调整自2018年7月1日起开始。
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具体算法是怎么样的呢?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举例说明:职工甲2017年月平均工资为30000元,则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30000*7%+30000*7%=4200元。由于4200元超过了2996元,因此其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实际月缴存额应为2996元。职工乙2017年月平均工资为2000元,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2000*7%+2000*7%=280元。由于280元不到322元,因此其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实际月缴存额应为3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