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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新政出台

2018-07-28 11:39     来源:公积金     

  2018年江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新政出台

  4月13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4月13日起,公积金缴存新政开始实施,我市住房公积金可用来偿还组合住房贷款。此次出台的新政将进一步提高公积金保障水平,改善民生,满足组合贷款职工的还款需求。

  此次新政在原委托还贷业务涵盖公积金住房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基础上增加了组合住房贷款还贷业务。组合住房贷款是指借款人同时办理了公积金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用于购买同一套住房,其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合称组合贷款。此次新政还对委托还贷对象进行了调整,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住房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借款人、配偶、产权人及其同户直系亲属,统一调整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住房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借款人、配偶及直系亲属。

  新政也对公积金还贷业务受理时间进一步细化。如果委托人已经签订了组合住房贷款的公积金贷款部分或商业贷款部分,可以直接签订委托偿还组合贷款尚未签约部分的协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每月14日(遇节假日顺延)进行公积金逐月还贷,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进行商业贷款逐月还贷,逐年还贷统一提早至每月第二个工作日开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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