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适用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银行发放的针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商品房的贷款申请。
沈阳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比例、期限及利率
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60万元;
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80万元。
郊县贷款最高限额按规定执行:辽中、新民、康平、法库管理部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35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55万元。
具体额度计算公式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月缴公积金的工资基数×还贷系数(0.3)×12个月×贷款年限,且不超过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5倍(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ps:还贷系数,也称还贷能力系数,一般是根据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进行变化,以此调节公积金的发放状况。)
首次购买普通商品房,贷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商品房成交价的80%,且不得超过贷款最高额度。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实行资金流动性系数调节。资金流动性系数与公积金贷款资金使用率挂钩,贷款资金使用率大于等于95%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8;贷款资金使用率大于等于90%且小于95%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9;贷款资金使用率小于90%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1。贷款资金使用率和流动性调节系数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期向社会公布。
(ps:个人贷款限额=个人最高限额40万元*流动性调节系数0.8=32万元贷款限额,同理:双方贷款限额=60*0.8=48万,一家三口贷款限额=80*0.8=64万。注意:可贷即使未达最高限额也要乘以流动系数。
标准计算公式举例:
王某公积金个人月缴存240元,个人缴存比例为12%,贷款年限为10年,最高贷多少钱?
答:57600元
还贷系数为0.3
240元÷12%×0.3×12×10=72000元
流动系数为0.8
王某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72000元×0.8=57600元)
贷款的最低期限为1年,最高期限为30年。对于男方年满45周岁、女方年满40周岁,连续缴存公积金3年(含3年)以上且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等符合特定条件的职工,还贷年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65周岁,女60周岁。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