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日,《广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公积金办法》正式实施,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佣人员、在本市就业的台港澳人员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四类人群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没有工作单位,也可以和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一样缴纳住房公积金,拥有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权利,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同时享受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有了这个普惠政策,我终于不用担心申请不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了!”刚刚从某贸易公司“裸辞”准备创业的何女士,现在终于放下了心中的一块大石。
广州住房公积管理中心始终以便民利民为服务宗旨,通过积极推进与各大商业银行的合作,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更便捷、高效、专业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