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出新政策,公积金余额提取、商转公要求有变化,速来围观。
近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筑公积金通字[2018〕39号关于调整贵阳市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的通知》。
通知指出,2018年7月1日起,职工家庭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追加购房首付的,不得申请该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届时,职工家庭结清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在结清满一年(含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职工家庭申请办理商业按揭贷款转换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在取得该套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