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按照住建部的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基础业务数据标准和接入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平台,我中心改造升级了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为了使您更好地办理业务,现将相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自2018年5月起单位缴存需先进行“缴存申报”,“缴存申报”之后再进行“缴款”。
(一)“缴存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凭CA认证证书登录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进入我中心网站,选择“单位公积金业务”进入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
(1)、未签订托收协议的单位线上申报流程:单位确认汇缴清册----单位选择缴款方式(柜面缴款)----打印缴款通知书----到银行缴款(或网银、现金支票)----中心系统分摊并记账。
(2)、已签订托收协议的单位线上申报流程:单位确认汇缴清册----单位选择缴款方式(托收)----公积金系统自动发送指令到银行进行缴款。
2、线下申报:携《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登记申请表》到市中心(分理处)办事大厅或承办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事窗口申报,凭缴款通知书到银行缴款(或线上缴款)。(注:《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登记申请表》可在我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缴存类”页面下载。)
(二)缴款方式:
1、签约托收。各缴存单位可到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理处)签约按月自动托收协议,单位每月做完“缴存申报”之后由中心业务系统向签约账户自动划扣托收。
2、线下缴款。单位每月做完“缴存申报”之后携当月缴款通知书可到银行柜台缴款或用网银、现金支票等方式缴款。
二、自2018年5月14日起,职工办理提取业务的,需携带本人银行储蓄卡在公积金中心(分理处)前台直接办理转账手续,不需到银行办理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