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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出台公积金贷款新政 助力引进高层次人才

2018-07-10 12:19     来源:公积金     

  日前,记者从淄博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月活动中获悉,针对淄博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目前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出台相关贷款政策和实施细则。对于高层次人才在淄博市首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2倍的贷款额度。

  据了解,淄博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凭淄博市人社局发放的“淄博精英卡”,由单位为其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高层次人才在淄博市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后,在淄博首次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高层次人才所购住房应为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按揭业务合作协议的一手房或证件齐全的二手房。一手房贷款办理预抵押登记手续后放款,二手房贷款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放款。住房贷款种类包括按揭贷款、抵押贷款、组合贷款、合力贷款等多种类型,满足高层次人才的不同贷款需求。

  高层次人才在淄博首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2倍的贷款额度。目前,淄博市职工购买首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这就意味着,高层次人才的首套房贷款额度可达120万。

  而在最低首付款比例方面,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目前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贷款最长期限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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