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广大港澳台同胞更好地融入大连市经济社会发展,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在连就业的港澳台同胞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让在连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与大连市职工享有同等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权利。
《通知》明确,只要与大连市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港澳台同胞,可按大连市相关政策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与大连市职工享有同等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权利。在大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港澳台同胞与大连市职工享有同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可按照大连市贷款政策相关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同时,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托大数据和“互联网+”,开发了“智慧公积金”系统,在国内首批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实现职工异地贷款业务一次办结。为广大台胞办理异地贷款、跨市就业等公积金业务提供便利,并计划在年内实现手机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为台胞提供更加智慧便捷的公共服务。今年5月起,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和救助作用,大连市调整了职工及家属因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进一步扩大可提取范围和可提取病种。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患有11种重大疾病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并承诺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就可以拿到“救命钱”,真正实现公积金的互助性和保障性,此举也惠及到广大在连台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