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一般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受到哪些限制?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住房公积金是不能直接提取的,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等特殊情况,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其他的情况下是不允许提取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