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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满足什么条件

2018-07-02 09:45     来源:公积金     

  2018年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满足什么条件呢?一起来看看吧。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房自住的;

  (四)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五)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出境定居的;

  (八)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十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备注:申请销户提取的,个人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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