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逐步实现群众办事“不见面”“零跑路”,开始实施五项新举措,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
延长职工购房提取申请时间。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并且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由原来的购房之日起一年内调整为两年内(商品房起始时间以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起始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时间为准),可提取金额以职工一年内公积金账户余额为准。
减少申报材料,取消所有复印件,职工只需提供原件材料用于中心拍照存档。同时,取消提取申请表、收入证明、未婚证明,只需以缴存基数和个人声明为依据。
实现网上办理,全面升级省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在2018年底前实现退休提取网上办理,职工无须到前台办理提取,并开通互联网办理渠道,实现线上全天候24小时服务,
此外,举措还包括缩短审批时限,将目前公积金贷款10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限缩短为8个小时;对团购项目,将主动提供上门服务和增加上门服务频次。(记者陈璋 通讯员王纪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