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将于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2018~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调整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同上个年度相比没有变化,缴存基数的上限提高,从22,275元调整为24,654元。
通知显示,2018~2019年度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
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与2017~2018年度相比,调整后的缴存比例并无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