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住房公积金有关管理规定进行调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住房年度内,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调整为17418元,最高缴存比率为12%,单位和个人最高月缴存额分别为2091元。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调整为1550元,最低缴存比率为5%,单位和个人最低月缴存额分别为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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