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财政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72号)、《关于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72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2022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在线申报
2022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 (http://222.143.33.99:8083/zcsb/login.do)进行网上申报。
(二)现场提交资料及缴费
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后,自行打印本人申报网页(状态为“评审中”)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按要求打印盖章、一式三份),按照属地原则,于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工作日)报送到各省辖市财政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会计科(处)并现场缴费。
根据豫政〔2008〕52号规定,高级职称评审缴费标准为260元/人。
三、其他要求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豫财会〔2020〕13号)规定,在我省申报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须完成会计人员网上信息采集。信息采集网址为“河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czt.henan.gov.cn/ztzl/kj/。
存在以下情况的申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
1.未按要求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2.未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申报资格审核。
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并完成缴费。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