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珠海市2021年度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相关工作已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打印
(一)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用广东省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99号)规定,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统一启用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二)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广东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管理系统”(http://www.gdkjps.net)查询电子证书编号,再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s://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在“证书查询”模块查询打印电子证书。
(三)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生成打印的电子证书,表明持证人员取得相应职称,与原纸质版《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材料清退
(一)领取方式。请申报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他人持双方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领取时间和地点。请于9月9日至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2号市财政局会计科308室领取,联系电话:0756-2529513,逾期未领回将统一进行销毁处理。
(三)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落实做好有关防疫政策,请领取人员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前往。
附件:珠海市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清退名单
珠海市财政局
2022年9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