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省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正高级资格证书领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
3月10日起工作时段内。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领取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5附46号省会计考办。联系电话:027-87313587。
三、领取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领证前请拨打联系电话提前预约,并按预约时段到省会计考办领取证书、评审表和个人申报材料。
领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非本人申请代领的,应携带代领人身份证、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领证,复印件留存备查。单位集体领取高级资格证书的,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相关事项
按照有关规定,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自评审结束之日起5年内未领取的,按规定回收销毁;评审申报材料(包括未通过人员)自评审结束之日起1年内未领取的,按规定销毁。
武汉市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证书领取事宜请咨询武汉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
湖北省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