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全省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合格标准的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数据分析,现将《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考生可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查询考试成绩。
二、我省2020年度使用标准执行全国通用标准。达到合格标准人员,可网上直接打印《2020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评审有效。
三、各市可据此启动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呈报等相关工作。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