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广东考区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19〕22号)和 《关于广东省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19〕23号)的规定,现将我市会计中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及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
(一)复核对象
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至8日。
(三)复核地点
复核点 |
现场复核地址 |
咨询电话 |
市直 |
汕尾市城区澳门街华信大厦三楼会计科 |
0660-3324857 |
海丰 |
海丰县城海银路财政局二楼会计股 |
0660-6625935 |
陆丰 |
陆丰市东海镇行政新区长安路北3号财政局六楼会计股 |
0660-8838416 |
陆河 |
陆河县城朝阳路182号财政局二楼会计股 |
0660-5521897 |
(四)复审所需资料
1、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遗失或漏打信息表的可登录http://kzp.mof.gov.cn:81/ksbm/usercxbmb19z.jsp进行补打(报考人员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A4纸打印,报考人员签名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必要时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五)其他事项
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二、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查
汕尾考区的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疑义的,可以向汕尾市财政局会计科申请查询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各题型得分情况,以及客观题和主观题各题型得分合计是否有误)。请于2019年11月4日至15日,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填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中高级资格)》(一式两份,附件1)办理成绩复查,地址:汕尾市城区澳门街华信大厦三楼会计科,电话:0660-3324857。
附件: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中高级资格)
汕尾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