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发放我市2018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电子证书和退还申报材料的通知》,审通过人员可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并请2018年度评审通过和未通过的人员领取退还材料。
关于发放我市2018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电子证书和退还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人员: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启用广东省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深人社函〔2019〕173号)。自2019年1月起启用广东省职称电子证书。我市2018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电子证书已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下发。评审通过人员可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链接: http://www.gdhrss.gov.cn/gdweb/zyjsrc)首页“证书查询”栏目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操作详见附件《个人职称电子证书查询打印操作指引》。
请2018年度评审通过和未通过的人员于2019年6月14日至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持身份证到财政大厦附楼一楼办事大厅1号窗口(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联系电话:0755-83938640、0755-83938949)领取退还材料。另有部分人员以前年度的申报材料未领请及时前来领取。
特此通知。
深圳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