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需提供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2019-06-19 12:31     来源:会计通     

根据《关于开展上海市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上海2019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网上申报时间7月1日-7月15日,书面材料报送时间为8月26日-8月30日,面试答辩时间为10月19日-11月3日。

2019年度上海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的主要流程包括:网上申报、资格审核、网上缴费和提交纸质材料等环节。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上海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需要求提供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具体要求如下:

网上申报经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后,申报人员应向市会计高评办提交书面纸质材料及相关证书原件。

1.需要递交的书面材料包括:

(1)《申报高级会计师材料目录》1份(贴于自备材料袋外,可在网上申报界面中“相关表格”栏目下载打印);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3份(纸型A4,可在网上“生成申报表”栏目自动生成);

(3)受理凭证1份(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可下载打印);

(4)二寸照片2张。

2.需要查验原件的材料包括:

(1)送审论文或著作(2或3篇);

(2)学历、专业技术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非执业会员证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等证明材料,外语水平材料、计算机水平材料及其他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3.按规定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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