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福建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福建省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福建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会职办〔2019〕2号)精神,请认真做好符合评审条件人员评审资料的报送工作。闽会职办〔2019〕2号文请登入福建省会计信息网((http://cz.fjkj.gov.cn/)查阅。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 评审材料
评审人员除按闽会职办〔2019〕2号文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预审表》(一式四份)。
2、 委托评审函。县(市、区)申报人员应出具县(市、区)职改办委托评审函。县(市、区)职改办应加强对参评人员身份的审核,确保评审范围、对象符合规定。
二、 材料现场复核时间、地点
2018年福建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集中受理时间:2019年3月3日~3月4日(工作时间),逾期不予受理。受理材料地点:南平市财政局七楼会计科。联系电话 0599-8821820 。
三、 违规处理
申报职称评审材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2年内不得申报。已评审确认任职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南平市财政局
南平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19年1月9日
附件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预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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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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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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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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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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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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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及学制(包括前后取得的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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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规定学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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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职称及聘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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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四年年度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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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聘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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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合格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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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表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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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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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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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业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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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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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职改终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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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意 见县(市、区)系列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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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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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职改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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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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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系列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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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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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职 改 办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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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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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供各级职改办资格预审使用。申报中高级一式四份、初级一式二份。
单位领导(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