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公布

2018-11-19 10:57     来源:吉林财政厅      

关于2018年度吉林省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8〕8号)要求,2018年度《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成绩有效期为3年;不设置吉林省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分数。达到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可在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打印方法:登录吉林省会计网(http://cztkj.jl.gov.cn/) — 网上服务入口 — 高级会计人员 — 打印高级成绩合格证书。

上报评审材料等相关事宜,请关注吉林省会计网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会计考办)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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