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淮安高级会计师报名通知

2018-03-21 09:38     来源:淮安市财政局     

摘要:江苏淮安2018年高级会计师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交费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0日至28日,2018年3月23日至29日,考生将相关资料送达指定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淮安考区报名工作的通告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8〕11号)要求,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8年9月8-9日举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我省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但必须扣除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时间,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2.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55号)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2)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7〕10号)的相关规定。

二、报名、审核、考试地点

根据属地原则,考生须按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选择报名考区和审核点,并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到现场进行审核,每个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我市的高级报名、审核点为淮安市直点,在我市报名参考的考生所在单位须在我市。

报名中级考生,应按工作单位所在我市的县(区)选择报名、审核点,清江浦区考生可选择市直报名点。

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点 详细地址 审核现场联系电话
淮安市直 淮安市财政局(健康东路65号) 0517-83168828
清江浦区 北京北路103号清江浦区财政局502室 0517-83643808
开发区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八号,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二楼财政窗口 0517-83166203
淮阴区 淮阴区长江东路44号(行政审批中心西三楼会计科) 0517-84934326
涟水县 涟水县财政局会计科(涟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会计管理窗口) 0517-82662921
洪泽区 洪泽区财政局会计科(洪泽区人民路12号) 0517-87223961
盱眙县 盱眙县财政局一楼会计科(洪武大道33号山水人家对面) 0517-88272055
金湖县 金湖县财政局会计科(金湖县向阳路11号,原育才小学院内南楼三楼) 0517-86883831
淮安区 淮安区财政局会计科(淮安区友谊路5号) 0517-85939086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

我省2018年中高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2018年3月10日至28日,考生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选择对应的考区进行报名,根据要求录入相关信息,打印“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由本人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二)资格审核

2018年3月23日至29日,考生将相关资料送达指定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审核资料包括如下:

1.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考生,须从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签章)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社保证明等可以证明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材料。

5.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适用于报考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对照报名条件和报名地点严格做好审核工作,考生在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是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凡不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四、考试收费

(一)收费方式。

2018年3月23日至31日,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自行在网上交纳相关考试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报名点不接受现金报名,逾期则视同放弃报名。

(二)收费标准。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2018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科60元。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10元,其中:报名费10元、考试费100元。

(三)发票领取。

请各地财政部门在报名资格审核时登记发票金额等相关信息。考生领取发票时间为2018年4月2日至4月13日之间的工作日,领取地点为各报名审核点,逾期视同放弃。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8年8月25日-9月7日。

六、考试科目、考试方式和考试大纲

2018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考试,其中高级依然开卷考试。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可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8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考生报名时可自愿在系统内订购相关考试用书,由出版社直接寄给考生。

七、考试时间

2018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日期为2018年9月8日—9日,共两个批次,每个批次考试科目及时间为:《中级会计实务》8:30—11:30,《财务管理》13:30—16:00,《经济法》18:00—20:00,每个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9月9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每个考生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八、其他事项

(一)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对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条款规定,取消其考试成绩,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各级考试机构还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二)积极做好宣传、服务工作。各地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宣传,及时将考试的相关内容告知考生,便于考生及早做好应考准备。同时,各地财政部门要做好报名审核的各项准备工作,为考生报名考试做好服务工作。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 www.canet.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