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2017年度高会评审材料报送问答
一、关于社保证明
个人近半年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可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dhrss.gov.cn/indexpc.html——网上办事——个人办事栏目查询)。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原则上应与个人工作经历相符,打印至材料受理时间的前一个月或当月。
二、关于现任(兼任)行政职务
若无行政职务,此栏应填“无”,但由于是必填项,时间可选取为中级资格时间或其他时间。
三、关于近五年学习培训及继续教育经历
培训应据实填写,并上传结业证书或培训通知。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填为一行,登陆“青岛市会计信息网”--“青岛市会计人员基本信息网上查询”栏目—输入身份征号和姓名—截图打印2013-2017年继续教育情况,并签字确认。
四、工作经历
如实填写,应与档案材料一致。此内容网上填报时不需提供附件。
五、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等
1.提交的论文、著作等必须是公开出版的,不含增刊、内刊、会议论文集等。须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http://www.sapprft.gov.cn进行出版刊物合法性查询,并提供查询截图(模板见通知附件)。
提交的论文须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或“维普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检索,并提供论文检索页面截图(包含网站、刊物名称、论文标题、作者姓名及排名、期刊刊号等信息的截图)并附上网址(模板见附件3图二)。近期发表论文无法即时在期刊网上检索到的,可由申报人个人提供一份检索情况说明(注明论文标题、所发表期刊和刊号、发表时间,说明未能在期刊网检索到的原因),由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受奖项目需要提交颁奖单位的表彰奖励文件。专利需要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http://www.sipo.gov.cn的检索查询打印件。
2.论文数量一般不超过3件,若还想多提供的,可在系统最后上传相关附件。
六、关于网上注册、路径及公章
1、申报人员、申报人员单位均应登录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http://124.128.251.110:8185/)注册个人和单位账户,有关注册事项请联系网站服务电话0531-81919792、81919773,或者联系网站客服QQ。
2.网上信息路径:个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区(市)企业的主管部门,一般为申报人员档案管理部门(区、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呈报部门为区(市)人社局。市直部门和市直企业均为呈报部门。
3.《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公章加盖流程:
(1)申报人员单位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单位加盖公章;
(2)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加盖公章并签署意见(“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3)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呈报”),加盖公章(区、市申报人员应加盖档案所在地人社局公章、原会计证所在地财政局公章、)后按规定时限报送至指定地点。
七、关于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掌握在3000字以内,是“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的丰富和补充。
八、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
如实填写近五年(2012年-2016年)的考核情况,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果5年期间在3个单位工作过,均应由3个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考核结果证明,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