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17年度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市)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黑财会〔2017〕33号)转发给你们,请申报人员按照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申报政策和所需材料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各单位和各级主管部门,严格按文件规定做好申报人员资格等材料的审查和推荐工作,保证推荐人员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各区、县(市)财政局请将有关要求及时转发给本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对我市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审材料的报送时间要求,我市初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初审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初审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6号(原哈尔滨市会计人员培训中心)。
三、今年职称评审继续使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申报人员、基层单位、主管部门须通过平台录入、审核、上报参评人员信息。从今年开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申报人员按要求在平台填报,同时,申报人员要严格按要求打印纸质表格。
各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审核后,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系统,将申报人员的材料网上提交至哈尔滨市财政局,由哈尔滨市财政局进行初审。
联系人:王有珍
咨询电话:0451-84230441、0451-84853384。
哈尔滨市财政局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