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证发放通知

2017-11-28 10:45     来源: 内蒙古会计网     

摘要:内蒙古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证自2017年11月27日开始发放,请自治区直属和呼和浩特市高级会计师考试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内蒙古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二楼考务科领取成绩合格证。其它盟市考生请与当地财政局会计科联系领取。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发放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师(国家级、内蒙古级)成绩合格证的通知

高级会计师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7年度高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财会〔2017〕1804号)精神,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国家线为60分,自治区合格线为55分。

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证自2017年11月27日开始发放,请自治区直属和呼和浩特市高级会计师考试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内蒙古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二楼考务科领取成绩合格证。其它盟市考生请与当地财政局会计科联系领取。

内蒙古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自治区财政厅西附楼。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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