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高级会计师省级合格标准57分

2017-11-27 09:48     来源: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     

关于公布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7〕12号)文件精神,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省级合格标准为57分。

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领取相关事宜,近期请关注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网站通知。

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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