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7〕12号)文件精神,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省级合格标准为57分。
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领取相关事宜,近期请关注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网站通知。
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4日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 www.canet.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