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2017-11-13 10:48     来源:陕西会计网     

摘要:陕西2017年高级会计师考试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和考试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人员于11月20日起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各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领取合格证。具体如下

关于2017年度陕西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公告

广大会计人员: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7〕12号)要求,现将《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下同)。对参加考试并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核发《2017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二、2017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定合格分数线为55分。对参加考试并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人员,核发《2017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级成绩合格证》。

三、考试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和考试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人员于11月20日起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各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领取合格证。

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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