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级会计师网上申报系统开通时间:2017年11月1日-10日,正高级会计师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17年11月2日-8日,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2017年度沈阳市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时间及地点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17年11月2日——8日,每工作日9:00——11:00;13:00——15:30。
报送地点:沈阳市财政局会计处517室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一经街78号
联系电话:024-22873740
二、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时间及地点
网上申报系统开通时间:2017年11月1日——10日。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17年11月13日——21日,每工作日9:00——11:00;13:00——15:30。
报送地点:沈阳市财政局会计处517室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一经街78号
联系电话:024-22873740
三、评审标准
《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17]471号)
四、受理程序
参评人员网上申报成功后,报送人所申报材料经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查后,由参评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报卷,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查、政府人社部门审核的程序,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到沈阳市财政局会计处517室进行资格评审申报,市财政局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各参评人员不需将申报材料报送到沈阳市人社局职称处,直接到沈阳市财政局会计处517室进行资格评审申报即可。市财政局收卷后,市人社局将对申报材料统一进行审核。)
注:驻沈中直及省直单位的审核部门为辽宁省财政厅,请参评人员到省财政厅会计处报送纸质材料,不需到沈阳市财政局报送。
沈阳市财政局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