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大财会[2017]965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17〕47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材料申报及初审
(一)有主管部门的市直单位申报人员,须向主管部门申报,由其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并附《申报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统一报市财政局。
(二)无主管部门的市直单位申报人员,须向所在单位申报,由所其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并附《申报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统一报市财政局。
(三)区市县、先导区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按照属地化原则,须经所在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当地财政部门汇总并附《申报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统一报市财政局。
(四)省直驻连单位申报人员,须向所在单位申报、经省直主管部门审核,由其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并附《申报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统一报市财政局。
(五)中直驻连单位申报人员,须向所在单位申报,由其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出具国家主管部门委托地方评审函并附《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统一报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只受理以单位名义报送的申报材料,不受理个人上报的申报材料。
二、接收纸质申报材料时间
正高级会计师:10月19日-20日。
高级会计师 :11月13日-16日。
三、接收纸质申报材料工作联系方式
(一)市直单位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大连市财政局304室(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38号);联系电话:82569575。
(二)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中 山 区 0411-82745230
西 岗 区 0411-83620532
沙河口区 0411-84549137
甘井子区 0411-86319520
旅顺口区 0411-86628367
普兰店区 0411-83123840
瓦房店市 0411-85613071
庄 河 市 0411-89814557
长 海 县 0411-89883602
金普新区 0411-87922943
保 税 区 0411-87322052/87323538
高 新 区 0411-84792523/84793611
长兴岛临港工业区 0411-85281133
花园口经济区 0411-89122505
附件:2017年大连市正高级(或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材料原件清单
大连市财政局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