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工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单位代纳税义务人负担税款,其收入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一定时的计算,单位代纳税义务人负担个人所得税款的,应将纳税义务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额-速算扣除数)÷(1-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上述公式适用于费用扣除标准一定的应税项目,如工资薪金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和不含税收入不超过3360元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
对于费用扣除数按比例扣除的应税项目,则用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1-2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率-速算扣除数
单位为个人按比例负担税款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
单位为其个人定额负担税款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工资+单位代个人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税×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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